LED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授内蒙古军区的委托,现就LED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军队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合格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LED显示屏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GXGS-NMJQ-2017CG-001。
2.3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4采购内容:P3型室内全彩LED显示屏,16块,共计88.5平方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非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应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有效的授权证明。
3.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品牌LED显示屏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所投品牌LED显示屏型号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CE认证证书。
3.5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时,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委托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在呼和浩特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售后服务代理机构;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4.1报名时间:2017年04月27日至2017年05月04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地点:内蒙古军区招标中心(内蒙古军区南门西50米)。
4.3报名资料:报名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及本公告第3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3.2-3.6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4.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注:1、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报名者必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意向书》(见附件),并向内蒙古军区纪委发送报名短信,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和纪检部门报名方为有效,逾时报名或未双向报名均无效。报名短信内容为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4项。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可以从内蒙古军区招标中心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
5.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5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内蒙古军区招标中心(内蒙古军区南门西50米)1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北方新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外网(http://www.gszxnmfgs.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军区司令部信息化处
地址:呼和浩特市胜利路1号
联系人:刘海池
电话:0471-6580092
采购代理: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78号华门世家21楼
联系人:包诺敏
电话:15034781604
纪检单位:内蒙古军区
地址:呼和浩特市胜利路1号
联系人:杨中华
电话:0471-6580433
2017年04月27日
附件:
投标意向书
致:内蒙古军区司令部信息化处
我单位满足 LED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的所有条件,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承诺在投标中坚决杜绝串通投标、恶意竞争和弄虚作假。我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一)具备资格。
(二)我单位派出的委托代理人为我单位正式成员(非挂靠),并能够提供相关依据和凭证;
(三)我单位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处罚或信用不良的记录。
现予以报名,请受理。
联系人: 电话: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